活動空間的使用規約・申請方法
1樓中央大廳
地點:函館機場報到大廳1樓中央大廳
從申請到舉辦
1)申請→2) 公司內部討論→3) 聯絡→4) 商談→5) 展示
1)申請
請在預定活動日期前至少一個月申請。 (接待時間8:30-17:30)
請注意,如果您期望的日期恰逢機場活動或其他人的請求,我們可能無法滿足您的請求。
2)內部審查
請勿展示含有以下內容的物品。
任何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。
有利於政治或宗教宣傳的事物。
涉及火災或爆炸物的物品。
我們可能會拒絕任何其他認為不合適的物品。
3)聯係
審查、日程調整後,申請後1周內通知是否可以使用。
4)商談
請在得知可用情況後一週內與機場代表會面。
如果您需要攜帶任何設備,請告知我們。
我們將向您頒發使用許可證,因此請記得在搬家當天攜帶它。
5)展覽
攜帶進出境時,使用者有責任出示許可證並遵循機場工作人員的指示。
禁止在指定區域以外使用釘子、圖釘、膠帶等。請注意,如果您不遵守指示,我們可能會取消活動。
我們對展品的任何損壞或盜竊概不負責。
使用此設施後,請由機場工作人員進行檢查。如果發生損壞,您可能需要支付賠償金。
關於使用費
請在第一次會議時以現金支付使用費。
如果您使用該服務超過7天,將適用折扣計劃。
若用戶因個人因素取消,將不予退款。
關於延伸
如果您希望延長期限,請提交延期申請表。
費用為「1天的使用費×延長天數」。
如果您使用該服務超過7天,將適用折扣計劃。
請注意,如果您提前預訂,我們將無法接受預訂。
請在原預訂日期的最後一天之前支付延期費用。
其他註意事項
不能使用任何可能影響內部廣播的聲音。
請將垃圾帶回家並丟棄。
裝卸時間如下。
- 搬入時間:前一天的最後一班航班登機通知結束後
- 搬出時間:最後一天的最後一班登機通知結束後 (通常從19:45左右開始)
如果還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請聯係我。
2F機場畫廊
地點:函館機場出發大廳2樓機場畫廊
使用面積:全面積40㎡ / 半邊20㎡
從申請到舉辦
1)申請→2) 公司內部討論→3) 聯絡→4) 商談→5) 展示
1)申請
請在預定活動日期前至少一個月申請。 (接待時間8:30-17:30)
請注意,如果您期望的日期恰逢機場活動或其他人的請求,我們可能無法滿足您的請求。
2)內部審查
請勿展示含有以下內容的物品。
任何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。
有利於政治或宗教宣傳的事物。
涉及火災或爆炸物的物品。
我們可能會拒絕任何其他認為不合適的物品。
3)聯係
審查、日程調整後,申請後1周內通知是否可以使用。
4)商談
請在得知可用情況後一週內與機場代表會面。
如果您需要攜帶任何設備,請告知我們。
我們將向您頒發使用許可證,因此請記得在搬家當天攜帶它。
5)展覽
攜帶進出境時,使用者有責任出示許可證並遵循機場工作人員的指示。
禁止在指定區域以外使用釘子、圖釘、膠帶等。請注意,如果您不遵守指示,我們可能會取消活動。
我們對展品的任何損壞或盜竊概不負責。
使用此設施後,請由機場工作人員進行檢查。如果發生損壞,您可能需要支付賠償金。
關於使用費
請在第一次會議時以現金支付使用費。
如果您使用該服務超過7天,將適用折扣計劃。
若用戶因方便取消,將不予退款。
關於延伸
如果您希望延長期限,請提交延期申請表。
費用為「1天的使用費×延長天數」。
如果您使用該服務超過7天,將適用折扣計劃。
請注意,如果您提前預訂,我們將無法接受預訂。
請在原預訂日期的最後一天之前支付延期費用。
其他註意事項
不能使用任何可能影響內部廣播的聲音。
請將垃圾帶回家並丟棄。
裝卸時間如下。
- 搬入時間:前一天的最後一班航班登機通知結束後
- 搬出時間:最後一天的最後一班登機通知結束後 (通常從19:20左右開始)
請使用者準備導遊海報。
如果還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請聯係我。
相關問題請洽
營運公司 | 北海道機場株式會社函館機場事務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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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阯 | 函館511函館機場042-0952 |
TEL | 0138-57-8886 |
FAX | 0138-57-8088 |